凌迟也称“陵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地割死。据说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这种刑法,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作为法外之刑,则始于五代。 据陆游记载:“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南宋时期凌迟被明确地列入刑法,成为 同斩刑、绞刑等同级别的死刑名目,并一直为后来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灭亡。 凌迟的方法是用极其锋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让全身没有一点完好的皮肤。然后割掉生殖器,挖出内脏使其毙命。人死之后连骨头也要被切碎。据历史记载有 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尽无只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还在动;内脏都被挖出来了,痛苦的呻吟声还没有停止。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 凌迟从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 《 宋史 》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辽代凌迟始定为正式刑名。《 辽 史?刑法志 》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 大明律?刑律 》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 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持久。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次为上臂、大腿,再到 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渔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 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 杂。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 子手都可能会受罚。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 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凌迟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乳头割去,然后割胸 肌;若是男性犯人,接着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 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历史上以凌迟处死的人中,最为有名的要数明朝将领袁崇焕。袁崇焕是明末著名军事统帅。天启二年(1622年),袁崇焕被破格擢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升为大 学士、蓟辽督师孙承宗之倚重。修筑关外重镇宁远城,进兵备副使,再进右参政。在其后的宁远之战中袁崇焕拒绝执行高第撤守关内的命令,刺血为书,激励将士, 誓死守卫宁远孤城。大败后金十万围攻大军,炮伤努尔哈赤,赢得明朝对后金作战的第一次胜利。朝廷擢其为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时魏忠贤遣其党羽刘应坤、纪 用等出镇辽东,他抗疏进谏,未被采纳。其后不久,后金兵渡鸭绿江南下,他采取积极战略,遣将修缮锦州、中左、大凌三城,破后金主力,取得宁锦大捷。战后终 因不附魏忠贤,被其党所劾去职。 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崇祯以“谋叛欺君罪”将袁崇焕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后,刽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围观百姓即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 亦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一代忠良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似乎也正应了那句伴君如伴虎的古训箴言。
凌迟有被称呼为千刀万剐,这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残忍,最血腥的刑法
当然能够享受这种刑法的人也不是一般的罪犯,一般都谋反啊,犯上作乱的,当然凌迟也分不同的级别,最低等的是八刀,又称为大卸八块,然后是三十六刀,一百零八刀,当然最恐怖的莫过于三千六百刀。
据历史记载,明正德年间的大太监刘瑾就享受了三千六百刀的待遇,整个行刑过程长达三天三夜,到最后只剩下一副骸骨了。
过程
割到千刀,犯人不准死。如果没割几下,犯人死了,刽子手一样受罚。
受刑者听着自己的肉被慢慢切割,感受着血流遍全身,冰凉的刀子一进一出,疼痛难忍,欲速死不能。
据《宋史》的记载,“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也就是先砍断罪人的四肢,防止他反抗,再一刀一刀砍死他。不过,凌迟之刑非常神秘,史书对其语焉不详,似乎历朝历代都不同。关汉卿著《窦娥冤》,恶棍张驴儿就被处以凌迟,“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个“一百二十刀”,究竟是实数,还是作家的文学夸张,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发展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持久。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次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渔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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