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虽然罪有应得,但有些年轻的犯人,在被执行枪决时,还是让人感到惋惜的。
有一个案子,在当地轰动一时。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在舞厅被人搭讪,就跟那个人多跳了几曲。结束后,那个人请她吃饭,又去喝酒,女孩儿那天心情不好喝醉了,让那个人占了便宜。
酒醒了以后,女孩子很后悔,暗下决心,一定不要再跟那样的男人来往。往后的好些天,她真的没有再见到那个人,如果,从此以后,她再也见不到那个人,她的日子就会平安的过下去,嫁人,生子,平凡而平安,但,现实不是这样的。
她的亲戚介绍个男友,虽然是介绍的,但俩人一见面,就谈的很好,有彼此相见恨晚的感觉,就这样确定了恋爱关系。小伙子人老实,也勤快,对她也好,她很幸福。
有一天下班前,有人说门口有人找她,她急忙下楼,以为是她的他,见面时,心里却升起了一阵凉意,她惊讶的无法呼吸,是那个人,居然是那个跟她有过一夜之欢的男人!她赶紧回头,但已经晚了,那个人伸手过来拉她,皮笑肉不笑。她说:我要结婚了,我们不要来往了。那个人笑:你是我的,怎么跟别人结婚了呢,我可以竞争啊。女孩子挣脱她,回到了单位,一直等那个身影离开,才敢下来。
自从那次,以后,那个人隔三差五的来堵她,有时候,不知道藏在哪里,等她到家时,忽然走出来,她赶紧关了门……。
过了些天,女孩子神情恍惚,变得心事重重。男友察觉出来异样,就问她,女孩子忍不住告诉他她过去的事,男孩这才知道,有一个噩梦,尾随这个女孩子。他心里很难过,但还是告诉女孩子,我送你回家。
她家的楼道里,有人写了字,写了女孩子的名字,描述了男女之事,女孩子痛哭,甚至想死。男友抱着她,沉默了很久,很久。最后,对她说,你约他,约他去外地。女孩子哭,你别傻。男孩子说,你不约,我死给你看。
后面的故事就是:一个流氓,被女孩子约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男孩子用锤子,打死了他,他们一起把那个人埋了,也埋了他们自己的青春年华。男孩判了死刑,女孩子判了死缓。
公审大会开过之后,男孩的刑车走在前面,女孩子的刑车在后面,她看着前面车上的插了亡命牌的人,会想到什么呢?她那一天,穿了红色的衣服,风华正茂,而男孩穿了整齐的中山装,那个年代最帅的衣服,本来他们要结婚的,可过一会儿,就要永别。
人们都很惋惜。
时光一去不复返,生命只有一次,女孩子一生太容易受到伤害,请远离烂人,远离冲动,要懂法,会用法啊
关于,对于大多数的围观者而言都会拍手称快的。但同时也会有极少部分人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我就是那些极少部分人中的一员。这还得从我的一个发小被执行(死刑)说起。
我出生在60年代的一个小县城(朝阳,北票),那时候人们大多住的都是土坯房。我家后院儿住的是一姜姓人家,在那个年代每家每户的孩子都比较多,我与姜家的老四“姜某军”是发小(就称他为姜某吧)。我们从小一起上学放学同在一起玩耍基本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同龄人都知道在那个非常困难时期,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很难解决还哪还有什么玩具可言。所以说那个年代的孩子基本都是自找有乐,用木板自制手枪长枪刀剑以及弹弓之类玩耍。
但我的这个发小“姜某”却与其他玩伴有不同之处。他似乎对各类刀具情有独钟(其父在当地屠宰场工作)。所以他不会放过每一块废弃的铁片儿或者是折断的钢锯条。他会一一收集起来等到放学之后独自一人进行打磨制成小刀儿(削铅笔用)。当时伙伴们都很羡慕他很巧。但他偶尔也会把一些成品(小刀)送给比较要好的小伙伴。
毕业以后“姜某”被分配到了当地的一家五金机械厂工作。在那个年代来讲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正因为如此也为他走向“犯罪”的道路埋下了伏笔。
因为他所工作的是机械厂,所以说各种机械设备如“车钳铆电焊”等设备可以说是一应俱全。同时也为他的那份偏爱制作“刀具”在无形之中也就提供了诸多方便条件。
一天中午“姜某”邀了一名同事(工友)到附近的一家餐馆用餐。但令“姜某”没想到的是,这位同事却带来了另外一个朋友。但碍于面子也不好说什么,于是坐下来开始点酒点菜。在这个过程中“姜某”同事的那位“朋友”却提出了一个要求说,我喝不了白酒,我就喝啤酒吧。我们不妨想象一下早在八几年,人们的工资不足“百元”那么也就可想而知,喝“啤酒”还是比较奢侈的。当时这个“姜某”就心中就暗想,你一个来“蹭饭”的有什么可牛逼的?亦或是酒精起到这个了作用。这个“忽然间对这个来“蹭饭”的说了一句“你挺牛逼呀,我们喝白的,你却喝啤的也太牛逼了”。这个“蹭饭”的也十分坦诚的回了一句,我真的是喝不了白酒。这个将么瞅他笑了笑也就没再说什么。又过了一会儿,这个“姜某”站起身说道,你俩先喝着我去一趟厕所(卫生间)。或许是这个前来.“蹭饭”的人感觉到了自己的做法有些不妥,同时也站起身来说咱俩一起去。二人在方便期间(简易厕所)这个“姜某”又再次说到你真牛逼。我们喝白的你却喝啤的,太牛逼了。我敢捅死你你信吗?这个“蹭饭”的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视的笑了笑。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姜某”瞬间从腰间拔出匕首刺向了这个“蹭饭”的人。
一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在那个年代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是公开进行的(公审大会)。然后被统一押送到当地一个叫“西河道”的地方去执行。现场观看的人不计其数。包括我们在一起的发小,同学等都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枪毙)。事后返回家中邻里之间谈论起此事(姜某)无不为他感到惋惜。因为毕竟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但法律是无情的,这所有的一切只能说是他咎由自取。
同时最可悲的也包括那个“蹭饭”的人他居然分不清“主客”之分。最终仅仅因为几“瓶啤”酒而命丧黄泉。通过这个真实的案例,也给我们经常参加各种酒局的朋友们深深的上了一课。看来话可以乱说(玩笑)酒还真不能乱喝。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
案例警钟时刻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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