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本是平庸之人。
然而,就这样一个平庸之人,却从生到死都“轰轰烈烈”,甚至在他死后,他的死法更是被各类史家、小说反复“炒作”。
一出生就引发“国本之争”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
由于他的母亲郑贵妃最得万历宠幸,因此,爱屋及乌,万历也极宠爱这位小皇子。
为此,万历生了立朱常洵为皇储的念头。
然而,大明的继承制度,是被写在《皇明祖训》中的。
“有嫡立嫡长子,无嫡立长“!朱元璋早已经确立,不得更改。
因此,万历先使用拖延战术,迟迟不立太子,准备等待时机,完成废长立幼的操作。
而对大臣们来说,坚守《皇明祖训》,捍卫皇长子朱常洛的储君之位,是根本大事。
如此,万历与大臣们之间,展开了一段长达十五年的博弈。
其间,共逼退内阁首辅四人(申时行、王家屏、赵志皋、王锡爵),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达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充军···
一场“国本之争”打得轰轰烈烈。
最终,由于大臣们的坚持和慈圣皇太后的压力,万历只得立朱常洛为太子,以朱常洵为福王。
令天下震惊的超级“待遇”
万历既不能将储君之位给爱子,就决心以超常的待遇来补偿福王。
万历拖延不让福王就藩,却给予各种超长待遇:“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
有许多人谣言,说郑贵妃要害死太子,又株连甚广,影响极大。
最后,万历被迫让福王就藩,但却要赐福王庄田四万顷!
在群臣的极力反对下,万历才减半。
然而,福王仍不满足,不断请求赏赐。
结果,福王的田地遍及全国,各类收入更是惊人!
中州的肥沃土地不够,就取山东、湖广的田地益之。随即,又将江都至太平沿江杂税,四川盐井榷茶银,又请淮盐千三百引···
可以说,为了满足福王的请求,万历不惜扰动天下,“齐、楚间骚动”、“边饷由此绌”···
然而,这位福王,却只知拼命索取,完全不顾人,甚至不顾大明王朝的死活。
一毛不拔
万历去世后,崇祯对朱常洵也以尊礼待之,待遇丰厚。
朱常洵闭门饮酒,所好唯妇女倡乐,醉生梦死。
明朝的藩王,选择醉生梦死,不过问政治,是比较常见的。
然而,作为统治集团的一份子,明代的藩王,往往以赈灾、助饷、补给宗粮、献助等各种方式为大明分忧,为百姓谋少许福利。
何况,当时的大明,已是内忧外患,财政崩溃,极度缺钱;百姓更是到了”人相食“的地步,需要救命。
富甲天下的福王,没有任何赈灾、助饷的记录,可谓一毛不拔!
民间籍籍,都说“先帝以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对福王咬牙切齿。
曾有经过洛阳的援军传言:王府金钱百万,却令我们空腹击敌!愤愤不平。
当时,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在家居住,实在看不过去了,就去建言,希望福王起码能拿出一些钱来赏赐部队,激励士气。
福王不以为意,继续一毛不拔!
在劫难逃
不久,李自成的起义军发展壮大,开始围攻洛阳。
到了这个关头,福王才开始“拔毛”。
他赐宴加礼,试图笼络守城三将,又出千金募勇士,缒出城,袭击李自成军,稍稍击退李自成。
然而,大势已去!
当夜,总兵官王绍禹的亲军开北门献城,农民军杀入!
福王大惊,只好带着家人缒城而出,逃走。
福王的儿子朱由崧腿脚利索,逃走了,后来成了南明的弘光皇帝。
福王本人,300多斤,养得太肥了,腿脚不便,就藏匿在迎恩寺。
这能躲多久?次日,李自成军搜到了他,抓了起来。
福王,在劫难逃了。
然而,福王最后的死法,却又成了史学界的争议。
福王结局1:福禄酒
最流行的说法是:福王被作成了一道菜。
福王被捕后,见到了此前劝他放粮的吕维祺,吕劝他:“名义甚重,毋自辱”。赶紧自己了断吧!
内官崔升,才十三岁,也劝他自尽。
福王哪里肯自尽呢?
不肯自己了断,李自成就把他杀了。
随后,李自成军置酒大会,将福王分了,与鹿肉杂在一起吃,号“福禄酒”。
这是《明季北略》中的记载,而《明史.李自成传》的记载虽细节有差异,但总体差不多,这都算是比较“正”的历史了。
然而,后世又将其演得更绘声绘色。
《明宫十六朝演义》讲得更详尽。
抓住福王后,李自成军按照福王所指,找出了大量财宝。
李自成大笑:你一个人藏了这么多好东西,难怪大家要穷!
随即,见福王的体型,李自成大怒:河南的百姓,一个个骨瘦如柴,你怎么这么肥?
随即,军士剥去福王的衣服,用尖刀刺出心来,用银盘接着,将血和鹿血放在一起,号“福禄酒”,又将福王一块块割了,与蒸了吃,号“肥羔羊”。
当然,还有一些小说写得更生动。比如,将福王生仍到大锅,和鹿一起煮···
这些说法,反映出人们对为富不仁、食民脂民膏者的愤怒,替天下贫苦百姓出了一口气,因为“过瘾”,成为最流行的说法。
然而,这或许演义成分太重,不是事实。
福王结局2:全尸
1924年,出土了福王的墓志铭(其子弘光帝所作)。
这里的福王,倒是稍有血性。
李自成破城后,官民逃串,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难焉”。
福王不屈,大骂农民军,遇害。
弘光帝给父亲戴光环,应是难免,因此,这种“壮烈”形象,可信度未必很高。
然而,墓志铭中提到:崇祯辍朝三日,特派人收了尸首,以藩王丧礼厚葬。
一般来说,再怎么乱写,到底是衣冠冢还是埋尸生,这是不能乱写的。
因此,福王死后,留有全尸,应该是基本可以确定的。
所以,福王被作成“福禄酒”的说法,应当是不可信的了。
同样,《明史.福王列传》也记载了“全尸说”。
据其记载,福王被杀后,有两乘奉伏尸大哭,表示:“王死我愿生,希望能以一棺收王骨,我们死而无恨”!
“贼义而许之”。
最后,两人收了福王尸骨后,也自尽了。
因此,福王死后,留有全尸,应当是更为靠谱的说法。
“先帝耗天下以肥王”,福王得到了超凡的待遇,刮尽民脂民膏,富可敌国。
然而,对于百姓生死,他却不管不顾,一毛不拔,以此来看,他最后的结局,也是咎由自取。
当时的农民军,虽不能算是完全的“仁义之师”,对旧王官僚也不乏严厉惩罚之举,但绝非“变态”之辈,应该是干不出“笑饮福禄酒”这种变态之事的。
福王该杀,杀了就杀了,“笑饮福禄酒”这样的事情应当是后人演绎的。
统治阶级,传播“福禄酒”,或许是为了“妖魔化”农民军。
而后世不断传说、演绎“福禄酒”,则反映出人们对“搜刮民脂民膏,为富不仁者”的愤怒、鄙视!
图为,闯王李自成
那么,义军为何如此痛恨朱常洵,必食肉寝皮而后快呢?
第一,福王,名如其人,身体发福,逾三百斤。其人贪婪无度,搜括地方,鱼肉乡民,民怨沸腾。在当时人看来,福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第二,朱元璋建立明朝,将儿子们分封各地,是为藩王,世袭罔替。有明一朝,藩王制度沿续不变。藩王们不得擅自进京。其吃穿用度等等,由地方财政供养。这是地方上无比沉重的负担,很多地方,即便将全部财政收入输入藩王“账号”,仍然难以弥补其亏空。藩王制度,天下诟病。李自成义军杀福王朱常洵,也是发泄对藩王制度的不满。
第三,明朝的藩王们,被“圈禁”在各地,子息繁盛,但绝大多数是百无一用的寄生虫,义军杀来,他们不仅不能为国分忧,而且无法自保。福王朱常洵,只是众多寄生虫之一。义军“灭虫”,大快人心。
第四,明朝是地区发展极不均衡的朝代,富庶的东南,与贫瘠的西北,“奇迹”般地共存在一个国家之内,两者的差距还越拉越大。明朝对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毫无办法。常言道,西(部)安天下安,西(部)宁天下宁。西部发展不起来,东部也会受到巨大影响。福王死于西北李自成义军之手,教训深刻啊。
第五,古代中国,无法解决土地兼并、治乱周期性循环等根本性问题。因此,农民起义,很不幸地成为了历史发展的推动力。其实,中国农民最可怜,又最可怕。他们发动起义,大多是已经到了与其饿死,不如造反,或许还有活路的地步。福王朱常洵,在农民起义军看来,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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