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从事外科和乳腺科30多年的医生,很多时候都会遇到需要向患者隐瞒病情的情况;其实作为医生角度,不是刻意隐瞒,而是受患者家属所托;当然这种隐瞒我们一般认为是善意的隐瞒,为患者考虑、为病情考虑、为后续治疗考虑。
一、患者有对病情的知情权
这个权利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尊重和承认的;作为医生,同样遵守和尊重患者对于病情的知情权,对于治疗和治疗方式的了解权利,对于处方、药品的知晓权。
而且,这个权利不仅医生要尊重和遵守,患者家属也不例外。因为患者是诊疗过程中的主体,任何人是取代不了的;况且治疗又与患者个体生命、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以,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对于患者的询问和咨询,医生有责任和义务对病情进行科学的、准确的、详尽的描述,尽管由于医学条件的限制,可能会出现偏差或不准确,但是主观上是没有保留的。
并且,对于诊断结果会以检查报告、诊断书、门诊记录等形式作为书面留存。
二、医生根据患者家属要求对患者病情适当隐瞒
患者有知情权,但是这与实际情况是有区别的。
在具体的诊疗中,患者家属会要求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隐瞒,尤其是在患者咨询时,能隐瞒一定的情况。这在恶性肿瘤诊断中比较常见,大部分的患者家属为了避免患者内心的创伤,也是为了今后的治疗,往往会要求或跟医生商量向患者隐瞒其真实的病情。
普遍认为,这样做有几个好处:
1、避免患者内心崩溃。
2、有利于患者积极配合今后的治疗。
3、避免患者出现极端的做法比如轻生等。
三、隐瞒病情对患者治疗真的有利值得探讨
隐瞒病情,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同样也是一个医学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应该根据患者家属要求,向患者隐瞒病情,有利于患者治疗及预后效果;但是也有学者认为,人的内心是强大的,每个人面对比如恶性肿瘤诊断时都会内心有崩溃感,但是自我修复的能力很强,认识到自己的真正问题也就是真实疾病,往往求生心理更强更有利于配合治疗。
但是在国内,往往还是采取的第一种方式也就是隐瞒病情,但是在国外比如美国等国家,也有很多医生选择第二种方式,而且患者也会要求告诉自己真实的病情。
总之,哪种方式合适还需要区别对待。作为医生,向患者解释病情告知真实的病情是责任也是义务,但是如果患者家属要求隐瞒的,医生也本着人道主义和有利于患者配合治疗的角度,向患者隐瞒病情。
孰是孰非,哪种合适?欢迎讨论!
头条上的粉丝问我,为什么有些时候,医生交代病情的时候总是跟患者家属说,而不跟病人本身说呢?肿瘤的病人是这样,有一些非肿瘤的病人也如此呢?在此小黑锅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肿瘤病人的保密工作只是一方面
而事实上,当真的患上不治之症,比如说癌症的时候,很多人都是被吓死的,一夜间白了头,整天忧心忡忡,生怕自己连累家人,有些甚至出现自杀的倾向!
所以,医生一般会先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及预后,生存率,由家属决定是否告知患者本人。
最后,临床上该保密的时候要由上到下做到保密工作,有人泄密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二、对某些特定人群患者不告知
1、无完全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小孩子未成年必须由其法律监护人来决定治疗方案,对此,病情也应该跟家属交代,而非与患者本人交代;
2、精神病患者
此类患者无法正确做出选择,有时候可能耽误病情甚至加重病情,因此,也必须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
3、残障人士,语言无法沟通的患者
聋哑人,沟通有障碍时,甚至有些老的潮汕人、说当地方言的患者、听不懂普通话的患者等,医生无法与其良好的沟通,无法详细说明治疗替代方案的情况下,必须跟患者的直系亲属交代病情,尤其决定治疗方式;
4、昏迷等患者
昏迷,无法自己做决定,或者手术中已经麻醉了,无法签字做决定而又必须更改手术方案的患者,必须跟家属重新谈话签字;
总之,谈话是一项艺术,希波克拉底曾经说过,好的外科医生有三大法宝:语言、药物、手术刀!
语言放在第一位足以说明其重要性!临床工作上与患者及家属良好沟通,有助于患者跟家属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案;同时,必要的保密,也有助于患者治疗效果达到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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