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就是两个事件好吧。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受害人叫刁爱青,就读于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的成人脱产教育学院一年级。她于1996年1月9日失踪,1月19日部分尸体首先被一个环卫工人发现。
想先说明下,虽然网上绝大部分文章说刁爱青在1月10日失踪,但当年警方告知刁爱青家人,她是在1月9日失踪的。而警方发布在报纸上的悬赏通告也写了1月9日。
此案如此特殊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原因有很多,重要一点在于尸体最后被发现时的状态。分尸并不少见,只是绝大部分分尸案的尸块数量在10块以内。但本案骇人听闻的地方在于,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块以上;内脏、骨骼、头颅、衣物分开包装,抛至南京市区八个以上地点。
作案手法极其残忍。1月18日(星期四),南京的天气:大到暴雪。这场雪一直下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1月19日(星期五),由于大雪,本该在清晨四、五点进行的环卫工作推迟,直到上午雪停后才进行。
A 区域
(1)一个打扫卫生的妇女在新街口华侨路一个建筑工地的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塑料袋,包中装有500多个肉块,约重0.8kg,但未报案。
(2)此后,她或者另一人又在大锏银巷13号垃圾堆发现装有同样尸块的袋子。有说法是用垃圾袋装的(有“知情人”强调不是现在我们常用的黑色垃圾袋,但也有“知情人”说就是黑色垃圾袋)。这一袋约重0.7kg。
该环卫工人以为是猪肉,把袋子捡走。她结束工作回家,在家中清洗肉片时,发现里面夹了有三根疑似手指,随即报案。
第一批赶到的警员确认是人体后做了大致汇报,市局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捜査垃圾点的指示。前后大约30分钟。
关于这两处地方哪个先发现,有相反的说法。但因为这两个地方挨得很近(都处于这张地图的A位置),都靠近新街口,且发现时间接近,所以我认为其被发现的先后顺序不太重要。
有天涯网友指出,“大锏银”发音类似于“大贱人”,凶手把它作为首个发现地点,实际是表达自己对刁爱青的侮辱态度。我不赞同这么看。凶手哪怕有目的地决定哪个地点先抛尸,也不可能有能力决定哪个地点首先被发现。而且实际大锏银这个名字很诗情画意。《石城山志》记载:“以雨后山水入涧,其色如银。”名涧银巷,后来涧讹传为锏。
由于这两处是在1月19日上午就发现,所以可以确定凶手在1月18日夜间至19日凌晨抛尸。
A区域尸块的发现直接导致后面的大搜索,以及后来B和C区域的发现。
B 区域
1月19日(周五)上午接到报警后,警察立刻开始对周边地区垃圾堆大范围进行搜索,寻找碎尸过程中使用了军犬。很快,他们在南大南园小粉桥路段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内又分别发现了两个旅行包和其他垃圾袋。它们的发现顺序同样不太明确。
(3)在一个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的灰黑色旅行包内,装有内脏和碎尸,重约5kg。这个包疑似是在南京警方刊登的悬赏通知中的“仿牛筋枕头包”。
(4)在一个印有“桂林”字样和图案的人造革旅行包内,装有较完整的肠体组织和肉块,约重6.5kg。
根据天涯上一个应当是参与过办案的网友描述: “肠体组织较有规则性,按装尸袋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掺杂部分碎肉块,部分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5)(6)另有两袋尸块也在小粉桥附近小区的垃圾堆里找到,分别为0.6kg。
(7)1月19日或20日,在南大校医院汉口路小门后发现一个塑料袋,袋子破裂,重约0.8kg。
(8)1月19日或20日,在天津路门内计算机房中心旁(现消防大厦后)树林发现抛尸。
(9)1月20日,在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的马路边,某公交车站点附近,发现一个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上有“中旅社”标签,内有较完整的人体骨架,重达7.5kg。
(10)1月20日或此后,在南大校园体育场的树洞内发现抛尸,重约0.6kg,可能包含子宫。据说这一处是在对南大进行大规模排查时发现的。
C 区域
(11)1月20日(星期六)傍晚,C区域发现抛尸。水佐岗三乐电器家属区某垃圾桶发现床单包裹的可疑物品,一张完整的床单被撕成两半,一半装有头颅和尸块,并有血手印。重3kg。
(12)另一半床单装有血衣裤,据说在内衣上发现指纹。有一种说法,受害人的衣物和肠子一样,折叠得很整齐,重1.5kg。
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
之后几日,在C区域某下水井盖下找到被勾住的红色外套,里面包有尸块。有人怀疑它原本应该与其他衣物抛在同一处,可能被拾荒者误拾后又丢弃,因此发现较晚。
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可能是此前搜索遗漏,也可能是凶手还在陆续抛出。
不能光紧着一只羊薅!
当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后,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刘女士找到了警方,她怀疑自己16岁的女儿之死可能与许某有关。原来,在2002年,刘女士的女儿楼某洁在家中被人残忍杀害,至今也没有找到犯罪嫌疑人,逐渐成为了一个悬案。
据刘女士说,当案件发生5天后,其女儿火化,葬礼那天,许某前往出席,还为楼某洁买了寿衣。
因为,两家人都还算是熟悉,许某连自己的妻子都能杀害,更不要说别人了。因此,许某或许跟这个案件是有可能的。
但你要说南大碎尸案是许某做的,这就真的有点扯了。
第一点,1996年的时候,许某在上海做养殖和水产品生意,上海与南京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么坑定许某对南京不熟悉,也就没有作案的可能。
第二点,许某的作案手法不如南大碎尸案的凶手手法高明。南大碎尸案堪称完美犯罪,被害人尸体被处理地相当仔细,压根就没有留下一点点证据,而许某犯下的杭州碎尸案则是漏洞百出,很多网友第一时间就怀疑了许某。
那么若是南大碎尸案是许某做的,那么许某应该是更加富有经验,处理地更加完美,不可能留下那么多的证据。
因此,许某虽然最大恶迹,但是应该没有可能会是南大碎尸案的凶手。退一万步讲,就算是他干的,只要他不承认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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