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个判决不是很好。
第一点,这些所谓的幼儿园老师或者说是幼儿园阿姨这样来虐待小孩,是令人发指的。
小孩那么小,他们最不好的表现也许就是哭闹了,对他们没有任何的伤害。他们却用各种 非人的手段来对待他们,从法律上,从道德上都是不允许的。
这些人以后也会当妈妈,奶奶,他们可以这样来虐待小孩嘛?
我想他们根本不会,他们爱都爱不过来呢。
一个只怕自己死,不怕他人死的人,是不适合跟任何人打交道的。法律判决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但是只判一年多,真是太轻了。当时我们就预测最少要有三年牢饭吃。
还有另一个判决更不好,说什么五年之内不得从事什么教育。
我们认为像这样的人应该判他终生不得从事相关的工作。而且要把这判成一个标竿,从今往后,别的行业的人犯下卑鄙的罪行,也是这样判,终生不能从事相关的事工作或者行业。
因为我们很痛心的看到,有一些制造伪劣产品的人,判刑了,罚款了,他们又制造伪劣产品啦。
所以我们认为,这个案例的结果不是太好。要很多事情值得商榷。
法律就是一座山,不想惹麻烦,就不要去逾越。
因为这时间我家娃她奶奶那段时间说不能送孩子上幼儿园:指不定幼儿园老师怎们对我们家孩子呢!
连带效应,让人担心受怕!家里的心肝宝贝,送幼儿园,没得到得到老师的呵护,上幼儿园变成一种折磨!幼儿的心理,从此种下一颗什么种子我们就不知道了!不能因为在幼儿园出现一两个这样的案例,所有的幼儿园老师都的替他们背这个黑锅!这个锅,咱不背……更何况他是无证上岗的……
判刑该,判刑的轻重。法院怎么定出来判多长时间, 我们也不懂!有更多判重型的犯罪,也没见得重判了!
但愿,受到伤害的孩子们,能调整好!有得伤害表面上是看不见的……生活还是要继续
幼儿园在聘用老师的关卡上,必须严格管理,严格筛选,幼儿园的孩子们每一个都是祖国的未来,多大的责任,怎能随便叫个人来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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