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清真食馆的首要条件是本人必须是穆斯林,也就是说你一定是一名伊斯兰教的信徒。其次就是必须严格要求经营的饭店所有的食材,必须是符合清真条件的,“清”即是卫生安全的,“真”指的是所经营的食物必须是合法的,尤其是肉和动物油。具备了上述二个条件,不管是什么民族,都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经营清真饭店。根据国家目前认定,全国现有十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而回族只是其中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但根据民间的一些信息资料来看,除了国家已经认定的十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外,还有蒙古族、苗族、傣族、汉族等一些民族中的一小部分人也信仰伊斯兰教。客观的来说,虽然在国家认定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少数民族中,仍然已有一小部分人并不信仰伊斯兰教。综上所述,经营清真饭店以民族虽然有一定联系,但并非是必备条件,真正的条件是,经营者必须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
千万不敢这样做,会惹事的。这可是大事,不可当儿戏。前些年,我朋友的哥哥,见东关回民开的羊肉泡馆生意好,能挣钱,他也准备开一个。
他还算胆小,没敢在城里开,跑到江北城乡结合部,租了间门面,开起羊肉泡馆。
开就开吧,羊肉泡,只要不挂“清真”牌子,谁都可以卖的。谁知道,他鬼迷心窍,竟然仿制了一个“清真”招牌,挂在门口。
馆子开了几个月,倒也平安无事,那是因为,来吃的人都是汉民,无所谓。
有一天,饭馆来了个老者。人家先在门口,向里面看了半天,指着“清真”牌子,反复问他是不是正宗的。
我朋友的哥哥,压根没这种意识,满不在乎,信誓旦旦说自己绝对正宗。老者这才放心,进屋坐下。
没想到,他一说话,露馅了。
我们当地吃羊肉泡,要先切肉,冒热,再浇汤。切肉前,是要问的。吃肥肉还是吃瘦肉,这是汉民的叫法。东关正宗卖羊肉泡的,可不这样问。肉叫菜,把肥肉叫肥菜,把瘦肉叫酥(蔬)菜。
朋友的哥哥竟然问老者:“你是吃点肥肉,还是吃点瘦肉?”
老者一听他这么说,立刻知道他不是正宗的,是假的,异常气愤。要不是好多人拦着,老者就跑到门外,拣块砖头,把他熬汤的锅砸了。
我这朋友的哥哥自知理亏,一句话也不敢说,吓得直搓手,不知所措。
第二天,工商部门就来了,估计是让老者投诉了。咋处理不得而知。没多久,馆子就关了。
所以,不是回民,开饭店,千万千万不敢挂“清真”的牌子。挣钱事小,惹祸事大。
开“清真”饭店不一定要是回族,但首先你必须是穆斯林。你之所以会提这样的问题,是你没有完全弄明白宗教信仰与民族的区别,回族之所以可以开“清真”饭店,是因为回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
维吾尔族这样的穆斯林民族同样可以开“清真”饭店。如果你信仰伊斯兰教,并皈依了伊斯兰教,按道理也是可以开“清真”饭店的。不过这个办理过程应该是相当复杂的 ,清真寺、宗教管理部门、民族事物委员会等等……都得出相应的手续吧?具体有多少个部门管理审批真的不是很清楚。因为一般人估计是不会为了开饭个店,而改变宗教信仰的。
按照穆斯林传统,清真不仅指可食之物,而是一套生活方式,言语、行为、衣著都会有约束。清真食品的制作也是很严格的,牛羊必须由阿訇宰杀,当然地域不同还有很多不同的禁忌,如果你本身不是穆斯林,还是不要想了。万一有什么不恰当的,搞不好会产生矛盾,影响民族团结。
答案是非回族可以开清真饭店但要符合认证条件,首先要明白清真是什么意思,中国的伊斯兰学者介绍伊斯兰教的时候曾使用“清静无染”、“真主原有独真,谓之清真”等词句来称颂伊斯兰教所崇奉的真主安拉,故称伊斯兰教为“清真教”,称其寺庙为“清真寺”,后来回族的穆斯林越来越多地将“清真”一词使用在对伊斯兰教的称颂和解读中,认为清则净,真则不杂,净而不杂是为“清真”,如此,“清真”一词与伊斯兰教的关联便渐渐牢固了起来。如今常用的与“清真”相关的词如“清真寺”、“清真言”、“清真食品”、“清真餐馆”等。然后清真认证即Halal认证,即符合穆斯林生活习惯和需求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添加剂。在我国“清真 ”只适用于肉类、乳类及食用油成分的食品。然后在我国,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10个少数民族普遍具有清真饮食习惯。所以具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可以经营清真饭店,不是依民族区分。
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我国有的地方制定了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有的地方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中对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专门的条款进行规范,对于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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