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字最早见于战国文字,字形看最初形似从象、从吕(当为邑)。后来就不断增加饰笔,至楷书就演变成了左从予。发展轨迹如下:
《说文解字》:“豫,象之大者。贾侍中说:不害于物。从象予声。”可见,当时许慎认为“豫”是较大的象。
后人对许慎的解释多有异议。这种不同看法主要是从字形上来进行剖析的。
竺可桢认为:“河南省原来称为豫州,这个豫字就是一个人牵了大象的标志”。
张汉沽则认为,“豫”左为“予”,“予”之意为我,右为“象”,因此合而释之便是一个人牵着一头大象。
而最有说服力的解释则是徐中舒先生的观点,徐中舒先生认为,《说文》中的“豫”从予,其实是从邑的讹写。他给出的解释也是比较靠得住的,“予”字是后产生的,并不见于甲骨文和青铜器。因此,“予”当为“邑”之讹写。徐中舒先生对“邑”字的字形变体与“豫”字左旁进行了对比,认为当为“邑”之讹变。
“豫”字为“象”“邑”二字合文,不但予邑二字字形相同,并与古代地名从邑之例相合。《说文》有“邑”之字如邰、邠、郁、扈、鄷、郑等等皆为地名。禹贡之徐州字亦从邑,从彳为错误之字。古字形“徐”亦从邑,而且也在左。
禹贡豫州、徐州二地,字都从邑。之所以这样命名因“徐”为国名,“豫”则以产象而得名也。这里与秦时“象郡”得名的道理是一样的。
因此说“豫”当为从邑,从象,为产象之地也。今天河南的简称就是从古豫州而来,其地当为古豫州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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