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严格参照官方流程的话,美国总统还真的并非由选民一人一票“直选”出来的。最终选总统的,是全美各州的“选举人团”。
只不过,这个所谓的“选举人团”,发展至今,很多情形下,也就是走个过场而已,让美国大选在实际操作上,已经跟选民直选差不多了。当然也不排除,在一些关键时刻,选举人团仍能左右总统大选的最终结果。比如2000年,小布什和戈尔那次,这个后面会举例来讲。
首先,咱们先科普一下,这个“选举人团”的由来。
200多年前,美国刚建国那会儿,“先贤们”考虑到美国各个地方州的人口密度和公民素质方面的差异,如果“一人一票”直选的话,对于人口少的州不太公平,还容易发生政客向选民虚假承诺骗取选票的现象。于是,就设计了“选举人制度”,由选民投票来选举“选举人团”,再由“选举人团”的成员选举总统。
形象点说,这个“选举人团”有点类似于美国总统大选的“中间商”。不过,因为事关重大,基本上没人敢去“吃差价”。
全美的“选举人票”共538张,这个数目与各州的参议员(每州两名,共100名)、众议员(435名,按照人口多寡分配,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相同。
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加州是个地理和人口的大州,由53名众议院和2名参议员一起组成了55人规模的选举人团,手中拿着55张直选总统的选票。
11月初的民间大选日投票结束后,12月中下旬(12月第2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绕不绕?)全美各州的选举人团开始投票,他们投票的依据就是上月州“普选”的结果。
选举人团的投票结果公布后,才算是正式选出了美国下任总统。
全美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也就是说,他将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该州里投了其他人的票便算是全部作废了,哪怕两者之间,就差一张票。
比如,某州超半数的选票投给了共和党,那么,这些选举人就必须一致投给共和党,无关个人好恶,必须无条件服从民众基本意愿。
选举人不遵守该州普选结果,就会成为失信选举人,后果极为严重。美国历年来一共出现过100多位失信选举人,但都发现的很及时,没能从直接影响到选举结果。
下图为近年来美国两党选民的分布——越红的越倾向于共和党,越蓝越“粉”民主党,紫色为摇摆州。虽然红色面积较大,但很多都属于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和农业州,人口密度小;而蓝色面积小,但经济发达,产业集中,城市化水平高,因而人口密度大。所以,两党的选民数量大体就是五五开,不相上下,导致竞争激烈,总是充满了悬念。
当然,发展到现在,一般情形下,选举结果通常在11月初的大选投票日基本已经成为定局。随后,各国领导人就可以向获胜者发贺电了。选举人团投票和国会点票更像是仪式性的程序,选举人团就好比在排练剧本里的角色一样,并无实际意义。
这个团队成员的构成,对大选的结果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更像是一种荣誉的角色和身份的象征。
目前,各州的选民连自己州的选举人具体是哪几位都不清楚,实际的选票上,也一般不会列满那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的“选举人”名单,而是直接写着“xx党xx(总统候选人的党派和名字)选举人”。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当全国公民投票总数多寡与选举人票得票结果不一致时,按照选举人票计算,过半者胜。
最典型的,就是开头提及的20年前,戈尔与小布什竞选时的那次“乌龙事件”。
2000年11月的大选日当天,当49个州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投票都已经见分晓时,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和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的选票呈现出了五五开的格局,戈尔还略微领先一点。
这时,两人的希望均落在了最后一个州——佛罗里达州。
该州按比例,共拥有25张“选举人”票。佛罗里达州的这25人占了整个538人中的8.52%,可以轻松决定总统选举的最后结果。
因为,在佛罗里达州,出现了大量的“模糊选票”——有的选民没能用铅笔将选票上的圈戳穿,而是摁了一个窝,或者没有完全戳透,这样导致计票机无法识别,成为废票。
戈尔上告法院,要求对这些“模糊选票”重新计票。然而,因为小布什的弟弟,杰布·布什就是佛罗里达州的州长,本土优势明显,在各种举证、运作之下,戈尔败诉。
最终,虽然戈尔在全民范围内日得票数略多于小布什,但因为这些“模糊选票”,丢失了佛罗里达州的选举人票,非常不甘的败给了小布什,至今仍耿耿于怀。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每逢大选,驴、象两党候选人在人口大州和各个“摇摆州”都会倾注大量心血,玩命的忽悠选民。因为,可能某个选民的一张票,就能直接改变整个州选举人团的投票对象,进而决定了下一任美国总统,究竟由谁来做。
很简单,选举人票由选民的票数决定。举例说某一州,如果一方比另一方多一张选民票,则所有的选举人票归赢方,叫做赢方通吃!
选举人票如何确定?美国每个州的参议员数,不论大小,都是两位;每个州的众议员则根据人口比例确定。人口多的多达几十位,人口少有可能只有几位。这些参众两院的议员名额,就是该州的选举人票数。
总统候选人之所以要拉选民票,当然是想在每个州都多拉选票,尽量提高保险系数。实际上,只要在每州多得一票就行了
再举一个例子说明,假如一个四千万人口的州有42张选举人票,另一个五千万人口的州有52张选举人票。一位候选人在四千万人口的州中赢得三千万选民票,在五千万人口的州中赢得一千五百万选民票。另一个候选人在四千万人口的州中一票未得,在五千万人口的州中得了一千五百万零一票。总票数是四千五百万对一千五百万零一票。但结果是后一位获胜。因为他的选举人票是52对42。
当然,这种情况比较极端。正常的情况下,选民票多的应该获胜的机会要大一些。比如说全国有60%的选民支持,恐怕用超级计算机也难以安排出失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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