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该怎么办? 怎么防止别人使用自己的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后有没有可能被人用来开公司、开账号、办贷款、办手机号,将来出了事儿会不会牵连本人,有没有办法防止别人使用丢失的身份证?
#杨律说法# 严格来讲,身份证丢失后是没有有效方法防止被别人使用的,只能尽快收集证据切割关联,以便将来遇到麻烦后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并尽量免责!为什么这么说呢,杨律给大家解释一下:
支票丢了可以依法挂失止付,可目前的身份证不存在有效的挂失方法,公安的户籍部门只管补办,补办时你可以说明是丢失了,但公安是不管挂失的。有人说那登报声明行不行?所谓登报声明,也非法律程序,不能起到让丢失的身份证无法使用的作用。
按道理说身份证有明确的身份特征,道理上讲他人随便使用相关部门就应该不认可。而现实是很多“相关”单位的管理并不严格,才造成大量使用他人身份证冒名行事开公司、开账户、办手机号等情况。要想隔绝这种事情,只有技术升级,需要使用身份证的重要环节不但要认真核实身份,而且需要刷卡身份,同时身份证内置芯片使用银行卡的技术,可以通过公安系统进行作废认证。
当然,就目前来讲身份证丢失后虽然什么有效的禁止他人使用的方法,但从法律上讲只要本人确实没有参与、在相关事务的文件上没有签字,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本人确实对该使用身份证的行为知情、认可,那法律上是可以主张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该已丢失的身份证的行为无效的。
划重点:身份证丢失后第一时间能做也是必须做的就是尽早去公安补办身份证,这个补办手续本身就可以起到丢失证明的作用,登报挂失不是必须的,登报了也只是辅助证明作用,因为不是人人都有义务看报纸上的挂失声明的。
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及时挂失补办就好了
,说起身份证, 我现在都用第三个身份证了,第一个大概是2012年的时候,我去浙江的时候,然后我去的第一天银行卡,身份证还有钱包,就整个钱包里的东西就是被人偷走了,然后我就让家里给办了一个临时的给我寄了过来,第二个身份证办下来用了没有多久就消磁了,然后那个时候还小就想着去网吧,然后我就又办了一个,这是第三个身份证,第二个那个消磁的身份证忘记是哪一年了,就是给弄丢了,我第三个身份证是去年在深圳的时候有一天给弄丢了,那个时候正打算回老家,结果车票都买不了,不过过了有两三天,我正着急的时候,然后就那个时候租的小区,完了物业就给我打电话,他说被人捡到了然后就放到那里说现在身份证就是比较重要嘛,丢了的话肯定很着急,还是好心人多呀,现在我用的就是第三个身份证了,补办的话,我们这边是快的,就是20天,慢的要三个月,身份证这个东西就像捡到我身份证那个人说的一样,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东西,不是必须的情况下,还是不要随身携带的好,丢了的话确实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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