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非常疼。
能清醒地挨满20板子的就不算多,能挨够40板子的更是少之又少。像那种主角挨了50板子只需要擦个金疮药的,斯巴达看了都要自愧不如。正常人往往是中途就昏厥甚至毙命了。
“板子”之所以做成这种扁平状,就是为了给犯人保命。从汉代有笞杖之刑以来,直到清朝,一直都是在削减刑量改造板子,不停削弱杀伤力。因为这玩意活活拍死的人太多了,这样打下去和死刑有什么区别,活活疼死,这比砍头还残忍。
——事实上这玩意名义上不是死刑,其实很多时候被当做死刑用的。上至皇帝,下至县令,常把笞杖作为执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毙于杖下,叫做笞杀或杖杀。汉代,死于笞杖是很平常的事,隋代以后,笞杀或杖杀的事仍然不绝于史书。隋代,隋文帝杨坚亲自下令笞杀楚州参军李君才,又棒杀大理少卿赵绰、鸿胪少卿陈延。唐代各朝对于捕获的各地“反贼”首领,多用杖杀代替斩、绞等死刑。北宋初年,太祖赵匡胤于建隆二年(961)四月杖杀商河知县李瑶,又于开宝五年(972)十二月杖杀内班董延谔。太宗赵炅于太平兴国三年(978)七月杖杀中书令李知古,八月又杖杀詹事丞徐选。南宋初绍兴十二年(1142)九月,高宗赵构杖杀伪福国长公主李善静。辽、金、元各代笞杖杀人的情况也不少。明代,皇帝对大臣实行廷杖,许多朝政要员受杖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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