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如果做了错事,赔礼时往往会用到一个成语,那就是“负荆请罪”,但很多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那么“负荆请罪”是什么典故呢?列位请听我慢慢道来。
“负荆请罪”出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讲述了发生在战国时期赵国大臣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
廉颇:赵国大将;蔺相如:赵国丞相。两人一文一武,同为赵国股肱大臣。蔺相如因为“完璧归赵”和渑池会盟有功,被封为上卿,位上廉颇之上。廉颇很不服气,认为他仅凭口舌侥幸成功僭登大位,不如自己一刀一枪博得的功名。扬言要当面羞辱蔺相如。蔺相如得知此事后,尽量回避、容让而不与其发生冲突。当时邯郸有一条小巷,两人上朝都要从此经过,有一天当头碰上,蔺相如二话不说,分咐转头从另一路走,这就是千古闻名的回车巷。蔺相如的门客认为他是惧怕廉颇,蔺相如问“廉颇与秦王谁更威严?”门客答“不如也”,蔺相如如是说“秦王之威,我尚叱于庭、辱其臣。我独惧廉颇焉?我之所以容忍、退让是因为我把国家放在前后,个人私怨放在后面啊”这话传到廉颇那里,廉颇幡然悔悟、深感有罪,于是“肉坦负荆”致蔺相如门前谢罪,蔺相如一见,连忙扶起,两人相视而笑,冰释前嫌,遂为刎颈之交。这就是“负荆请罪”的故事,也称“将相和”。
一个人做了错事不可怕,怕的是死不认错,一错再错。诸如认为如何呢?
荆条本来就是打人用的。
荆条打人有什么好?第一,打得痛,第二,不伤筋骨。所以,荆条打人比较善意,不像大堂上的竹杠或木板,打得人皮开肉绽。
荆条一般用在家法。后辈有错,由长辈来惩罚。有时长辈架子大的,还要由后辈自己呈上荆条,方便长辈来打。
荆条并不重。廉颇负荆,那其实只是一个象征。负荆,即把它背在背上,这样来表示很慎重,很严肃。其实,以荆条的重量,以廉颇的力气,只须两根手指就可以轻轻捏着一直捏到蔺相如家里去。但是,如果是那样,我们现在读到的成语就不是“负荆请罪”,而应该是“拈荆请罪”了。
荆条的样子,一般如小指粗细(粗了就不叫“条”,叫“棍”),比较柔软,比较粗糙——这是真实的荆条。当然,后来人们请罪就不用真正负荆了。
荆条是一种带刺的灌木。中国古代曾有一种刑法叫作“杖刑”,就是用荆条、大竹板或棍棒抽击人的背部、臀部或腿部。特别是用荆条抽打,因其上面有尖刺,所以用来鞭打受刑的人会刺破他的身体,使得受刑者血肉模糊,痛不欲生。杖刑是一种残酷的刑法,曾有许多人死在杖刑之下。 廉颇背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时跪下,要蔺相如用背上的荆条狠狠地抽打自己袒露的脊背。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出于对自己以前居功自傲的深深的后悔,以及被蔺相如深明大义、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精神所感动。作为赵国身居要职的大将军能够跪下,并要求别人给予杖刑,其勇气令人钦佩,其谢罪的诚意令人感动。 廉颇自缚荆条向蔺相如请罪,这个历史故事流传千古,教育着后人要心胸宽广、以大局为重,同时也 让人懂得一个人犯错误不要紧,贵在知错就改。“负荆请罪”这个成语从此用来表示诚心诚意地认错,请求别人原谅。
负荆请罪出自于战国时期赵惠文王下的“将相和”的故事,这说明荆用于惩治已经在战国时期流行了。
荆用于个人之间相互惩戒的一种工具,那就意味着还未列入到刑具之中,那就说明本身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使用荆条抽打以示惩戒。
在奴隶制王朝以前,具典籍记载,有一种刑罚叫做笞杖,是在唐尧时期就有了。最初是使用竹板对亵渎天神或违反首领命令(这里的首领主要是负责祭祀的人)进行惩罚,这是最早的刑具。后来在舜时期,舜是个非常孝顺的孩子,父亲拿拐杖打他,从来不跑,怕父亲在追他的时候摔倒之类的。后来笞杖作为一种刑罚工具就固定了下来,但是将笞杖作为刑罚工具大约是在文景之治时期,使用这种较轻的处罚代替以前秦以来的重刑。在尧舜时期,更是体现了一种父亲对儿子的教育、训诫的意思,所以又把笞杖称作为“教刑”
竹子、拐杖并不是特别普通的物品,且随着这种刑法的扩大,部分地区就采用了较为廉价的“荆条”,这种草本类植物生长广泛,而且容易采集。逐渐“荆”就作为教育的代名词,古人自谦也多用“荆”,如老荆、拙荆等,意识就是说自己的教育还不够,会有犯错的时候,自谦的一种说法。
所以说,请罪使用荆,说明能够认识到错误,而且这种错误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或影响,如果背着刀去,如果人家不接受道歉,一生气拿起刀来把请罪人砍了或者砍伤了,按照大秦律法,这属于死斗,是要处斩的。
所以,在汉代以前,使用荆作为请罪工具是当时的约定成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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