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学心理学中,感觉和知觉的概念是很重要的考点,也是其中出题概率比较大的。下面将整理感觉及知觉的知识点,希望大家仔细阅读。
首先学习一下感觉的概念。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说到“感觉”这个词,如“我对他的感觉不太好”“我感觉完成这项任务挺困难的”等等,这里的“感觉”的意思是“觉得”,与心理学的专有名词“感觉”的意思并不相同。在心理学中,感觉指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通过感觉,人们既能认识外界事物的颜色、明度、气味、软硬等属性,也能认识自己机体的状态,如饥、渴等,从而有效地进行自我调节。借助于感觉获得的信息,人们可以进行更复杂的知觉、记忆、思维等活动,从而更好地反映客观世界。其次,感觉是维持正常心理活动的重要保障。实验表明,在动物个体发育的早期进行感觉剥夺,会使动物的感觉功能产生严重缺陷;人类也无法长时间忍受全部或部分感觉剥夺。感觉剥夺会使人的思维过程混乱,出现幻觉,注意力不能集中,甚至还会有严重的心理障碍。
那接下来我们学一下知觉的概念。
任何一种感觉,反映的是事物的个别属性,当我们把对事物的不同个别属性加以综合时,就产生了对事物的全面的反映,这就是知觉。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整体的反映,是对感觉信息的组织和解释过程。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意识到孤立的感觉,因为我们总是要把对事物的各种感觉信息综合起来,并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解释事物。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是以知觉的形式来反映事物。例如,我们看到的红色,不是脱离具体事物的红色,而是红旗的红色,或红花、红衣、红车等等的红色;对于听到的声音,我们总是知觉为言语声、流水声或汽车声等有意义的声音。
感觉和知觉是不同的心理过程,感觉反映的是事物的个别属性,知觉反映的是事物的整体,即事物的各种不同属性、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感觉仅依赖个别感觉器官的活动,而知觉依赖多种感觉器官的联合活动。可见,知觉比感觉复杂。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感觉,也就没有知觉。我们感觉到的事物的个别属性越多、越丰富,对事物的知觉也就越准确、越完整,但知觉并不是感觉的简单相加,因为在知觉过程中还有人的主观经验在起作用,人们要借助已有的经验去解释所获得的当前事物的感觉信息,从而对当前事物作出识别。
感觉和知觉看似相同,实际上它们的定义千差万别。下面,我对感觉和知觉的定义和关系做一下简单的说明。
感觉的概念和种类
感觉,就是我们的感受器官接受信息,从而使身体和内心作出反应的过程。我们常说的和常见的感受器官主要是指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皮肤,它们分别对应的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我们了解世界主要是通过这五种感受器官,凭借它们认识解释。我们的视觉常常用来辨认客体的远近和颜色等,听觉则是分辨声音的大小和方位等,嗅觉也主要是用来定位的,味觉是用来体验酸甜苦辣的,触觉可以加深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眼睛
还有一些是不常见的感觉——痛觉、前庭觉和动觉。痛觉就是对有害刺激的反应。这里重点提一下前庭觉和动觉,因为这两种感觉不能有眼睛、鼻子等可以直接看到的感受器。前庭觉会告诉你的身体——特别是头部——是如何根据重力作用确定方位的。我们在行驶的汽车上看书会感到恶心等现象,就是因为来自视觉的信息和前庭觉信息冲突导致的。动觉可以通过我们身体运动状态的反馈信息,没有它,你就不可能协调很多自主的运动。
有些人坐过山车会出现头晕的现象
知觉的定义和三个阶段
知觉指理解环境中客体和事件的所有过程——感觉它们、理解它们、识别和标记它们,以及准备对它们做出反应。从它的定义,我们可以将知觉分为感觉、知觉组织以及辨认与识别客体三个阶段,也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知觉。感觉,前面已经提到过了,就不多说了。这里重点讲后面两个阶段。
知觉组织,就是我们将感觉器官收集到的信息和自己已有的知识结合起来,对外部环境做出反应。通过这个阶段,我们了解客体的颜色、位置、形状、大小等,即知道“这个物体像什么?”。
辨认与识别,即赋予知觉以意义。这一阶段,辨认“这个物体是什么?”和识别“这个物体的功能是什么”。想要对物体进行辨认和识别,我们势必会将获取到的信息拿来跟自己已有的知识进行匹配,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获得真正客观而科学的信息或结论。
原创文章,作者: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anqigaiguan.com/yhtg/3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