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任之(1906~1942),小名梦麒,连平县元善镇人。连平县高等小学堂毕业。曾任小学教员、银梅(陂头)区立高等小学校长、广东省立仲元图书馆馆员等职。著有《思母篇》,主编过连平地方性刊物《铅刀》,是当时“连平三怪”之一。 江聪颖过人,心高气傲。他出生于书香世家,自幼饱读诗书,对先秦诸子、唐宋八大家作品以及历代诗、词、歌、赋,均喜好研究。对新文学著作,也广泛涉猎,其中对他影响最深的则是梁任公的作品。他认为要改造国家,首先必须革新民众的思想,必须有“挑战群盲”的精神,然后才能有所作为。他认为做人最可耻的是阿附流俗,而要做一个真正的志士,则应敢于独立思考,走自己的路。他曾书一联自勉:“能受折磨乃铁汉,不遭物议是庸夫。” 民国17年(1928)江22岁时,受聘就任银梅(陂头)区立高级小学校长。任职时间虽不长,却崭露头角。在任上,他对校政锐意进行改革,主张为人师表的教师,一定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他的言传身教和严格管理之下,不久,学生的坏习气改了不少,校风为之大变。 民国18年(1929),江到广州寻找工作,由于缺乏学历和“人事”,结果到处碰壁,无处栖身。后来,江参加广州市教育局主办的国语讲习所讲师考试,居然入选。但他性格耿直,拒绝接受招考单位的建议,不愿在履历表中填上某高等学校毕业的假学历,最后被取消讲师资格。不久,江又参加省立仲元图书馆招收馆员的考试,在1000多名考生仅招2人的情况下,他竞被录取,自此生活较为安定。 民国22年(1933),江目睹家乡政治、社会的种种黑暗和腐败,便自费与友人梁宜生、谢逸生等创办了一份连平地方性刊物《铅刀》,自任主编兼发行人。《铅刀》立场公正,笔下无情,矛头直接指向国民党政府的-污吏、地方上的土豪劣绅以及顽固的封建势力,敢于言人之所不敢言,反映了县民的心声,故发行之后,在连平境内曾轰动一时。每期一出,县人争相传阅,莫不以先睹为快。 民国30年(1941),江(时已信仰佛教)辗转由乳源县云门寺到曲江(今韶关市)访友,在旅店突遭军方特务逮捕。事后其友人简作祯(时任十二集团军少将兵站总监)探得缘由:有人向军方密告江有汉奸嫌疑,原因是他唇上留着日本胡子,且以一个身穿西装的“洋”青年,却住在深山古寺里,专跟和尚往来,于是,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遭捕。 江在狱中备受折磨,身体又差,加之缺医少药,次年便死在狱中。 江一生潦倒,历尽坎坷,“怪”名远播。其诗作伤世忧时,慷慨悲歌。遗著《思母篇》已由其生前挚友梁宜生先生重印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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