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审辩护律师吴丹红,自称“吴法天”!看看这名字,你品,你细品,处处透露着自信!
潜逃20年多年的劳荣枝2019年11月末在厦门落网,按照吴丹红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当年12月份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就辗转找到了他,想让他做劳荣枝案一审的辩护律师。
但不知因何原因,根据南昌警方2019年12月12日的通报,劳荣枝主动拒绝了二哥为其委托的律师,而是选择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
说到被排除在辩护之外,吴丹红还颇有微词,甚至在社交媒体上直接用到了“越俎代庖”这一词语,以此表达不满。
劳荣枝被媒体冠以“女魔头”,可以预见的是,谁为其辩护都难免引来一顿指责,那作为早已“功成名就”的法学专家吴丹红,为什么要顶着骂名也要为劳荣枝辩护呢?
用他自己的话说,“没有考虑负面影响和经济方面的问题”,而是“纯粹出于对该案强烈的好奇心以及研究该案证据的目的”。由此可见,吴丹红接下该案,似乎早已经将个人声誉和辩护代理费置之度外,格局一下就上来了。
一审中,尽管有两位法援律师为劳荣枝辩护,但南昌中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劳荣枝死刑立即执行。
劳荣枝不服,当庭表示上诉;二审前,劳荣枝坐不住了,重新启用吴丹红为其辩护。
有些法律界的业内人士在二审开庭前就表示,“当看到吴丹红为其辩护时,就做好了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心理准备”,由此可见,法律界对吴丹红的业务能力还是十分认可的。
那么吴丹红究竟有多“厉害”?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呢?有哪些成功的刑辩案例呢?
首先,按照吴丹红社交媒体上自己的说法,他本可以不接下此案,因为当其他律师还在东奔西走想多接一些案子“创收”的时候,他早已经“佛系接案”、“名利都不是我考虑的因素”。
从他个人履历来看,这真不是“吹”:现年44岁的吴丹红出生于浙江,21岁那年获得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3年后获得同校法学硕士学位,后在人民大学就读博士、北大博士后。
从本科到研究生、博士、博士后,无一例外都是名校,这也是他专业能力强的基础。
2007年,吴丹红从北大法学院博士后出站,正式开启了“实践”之路,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同时还是两家律所的创始人,研学的同时还是一名兼职律师。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社会职务,比如人大证据学研究所研究员、燕大兼职教授、多家名企和组织的法律顾问等等。
吴丹红主要研究方向是程序法和证据法,算下来在这两个方向已经研究了20年,造诣颇深。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能在劳荣枝案二审中,从“证据”和“程序”两个方向都能找到突破口的原因所在。
法律研究20余年,吴丹红也发表了多篇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比如《用证据说话》、《法律的侧面》、《特免权制度研究》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在之前央视普法栏目《今日说法》中,吴丹红多次出镜担任嘉宾;还就一些热点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比如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彭宇案”等等。
在司法实践领域,吴丹红成功的辩护案例也有很多,不少都是曾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的大案、要案,比如“张桂振刑事申诉成功案”、“吕同元涉嫌故意伤害无罪案”、“郑展江故意杀人案”等等,不少案例还被编入了教材。
以“吕同元故意伤害案”为例,2005年的时候,天津受害人高清贤被人枪击受伤,警方锁定张桂振是犯罪嫌疑人之一,后将吕同元供出,侦查认定二人系“共谋”。
2012年4月,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吕同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吕同元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吴丹红担任吕同元的辩护律师,从“证据”和“程序”两个方面入手,申请将该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吕同元无罪。
最终在吴丹红的辩护下,本来一审已经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的吕同元,被发回重审,后在重审中作出了无罪的判决。被关押两年多的吕同元在吴丹红律师的辩护下,得以“重见天日”。
吴丹红类似“无罪辩护”或“轻罪辩护”的案例还有很多,在业内颇具影响力。
这次吴丹红为劳荣枝辩护,其实也是在从“证据”和“程序”两个方面入手,“双保险”为劳荣枝做“轻罪辩护”,比如证据方面质疑一审中对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对其“主犯”的认定,试图将其认定为从犯或者胁从犯,从而获得更轻的量刑;再就是质疑一审“合议庭由3人组成”的程序不合法,应由7人组成。
无论是从哪个方向,其辩护的最终诉求都是改变“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或者通过“发回重审”来曲线“改判”。
抛开“孰是孰非”的问题,吴丹红和检察公诉人在庭审上的“拉锯”确实精彩,不愧“吴法天”的称号。
但是,事实终归胜于雄辩,即便再精彩的辩护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
劳荣枝自称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威胁和精神控制,想逃跑却逃跑无门,但是法子英在伏法之后,非但不主动投案自首,反而“隐姓埋名”在多个城市之间辗转逃匿20年,这显然与她所说的“受胁迫”存在明显的出入和矛盾,其狡辩不过是为了改变死刑的判决结果,挣扎“续命”罢了。
如今,为期3天的二审庭审已经结束,律师界“扛把子”吴丹红的辩护究竟能否改变“死刑”判决的结果?且拭目以待吧。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很厉害,厉害之处在于明知道会面对大量社会的骂声,也愿意做他的辩护律师。每当这类事情发生时,死刑犯的辩护律师往往会先引起第一波的争吵,当产生这些争吵的时候,很多人在网络上看到各式各样的评论肯定会产生疑惑,为了寻找真相,势必会自行去了解法律,从而推动法律的发展。
首先大家要了解一个事实,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时候,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应当提供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所以说无论如何依据法律劳荣枝必须有律师提供辩护。
很多人会说这样一个杀人犯凭什么给他脱罪,很多时候,一些死刑案件的辩护律师都会遭受到网络上的谩骂,但是大家都没有想到,只要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定罪,他永远都是犯罪嫌疑人,就是有可能还有其他凶手。大家可以去了解了解聂树斌案,1994年,聂树斌因被民警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一审中被判处死刑,聂树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5年4月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行死刑。很可惜,可能正是当时他缺少一位能为他寻找真相的律师,就这样失去了年轻的生命。直到了近年,有其他罪犯承认了聂树斌“背负”的强奸杀人案,真相才被打开,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但是他已经失去的生命又怎么挽回呢?
我们的判断方式是依据媒体所公布的信息来判断的,而一个案件真实所发生的事实怎么可能全部由媒体公布?我们可以对事件发出自己观点,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但是我们依据简单的证据不能充当法官,更不能凭借自己的想法来判断辩护律师的好坏。在我看来,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是十分高尚的,他们需要从案件中找到不妥之处,就是为了在中国减少“聂树斌”案的发生。
原创文章,作者: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ranqigaiguan.com/lsjm/683.html